1、设台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请。
(1)对讲机频率申请函(登陆门户网站→网上办公→办事指南→下载《对讲机频率申请函范本》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);
(2)无线电台(站)设置申请表(表2)(登陆门户网站→网上办公→表格下载→下载《无线电台(站)设置申请表(表2)》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(3)组网报告(未架设差转台不需提交)。
(4)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、无线电管理处受理申请并审查后发预指配频率通知。
3、用户按预指配频率通知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。
无线对讲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1)具有国家型号核准代码且型号核准代码未过期(型号核准代码真实性可登陆http://www.srrc.org.cn/WP_Search.aspx查询);
(2)支持无线电管理处预指配的频率;
(3)根据国家文件要求,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模拟对讲机到数字对讲机的过渡,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,建议购买数字对讲设备。
4、用户提交正式设台资料。
(1)对讲机设台申请函。(登陆门户网站→网上办公→办事指南→下载《对讲机设台申请函》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);
(2)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。(登陆门户网站→网上办公→表格下载→下载《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(表4)》及《无线电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(表13)》填写)。
填写注意事项:
(1)对讲机信息填写《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(表4)》;
(2)差转台信息填写《无线电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(表13)》,如未购置差转台则不用填写。
(3)设备型号、出厂号(S/N)、型号核准代码(CMIID)必须填写清楚,相关信息取下对讲机电池后盖或在差转台机身标签可见。
5、用户携带技术资料申报表及设备到无线电管理处进行验机。
6、用户领取《无线电台执照》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