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法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。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,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,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,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因此,依法治国,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,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,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,做到依宪治国。
国家宪法日
2014年10月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(讨论稿)》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。
宪法指导下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
1993年9月11日,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。该条例的实施,对于加强无线电管理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均围绕《条例》规定,依法开展无线电频率、台站、秩序的管理工作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》是无线电管理机关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法律依据,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物权法》等法律法规都有涉及无线电管理的条款,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无线电管理法治体系。
依法打击非法设台用频行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: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提出书面申请,办理设台审批手续、领取电台执照。
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擅自设置使用“伪基站”、“黑广播”等无线电发射设备非法牟利,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,市无线电管理处联合公安、广电、运营商等部门成功查获多起非法设台案件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。